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深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5月14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近期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时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委、纪委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要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王岐山同志在近期座谈会上也强调,贯彻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要害是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这些重要论述为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落实好部党组主体责任,不断深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强调,要从五个方面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选好用好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强化干部廉政审查把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干部管理监督环节,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新任干部廉政谈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等制度。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抓住教师节、入学、毕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对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补课等乱收费治理,完善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机制,强化教育经费监管。三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尽快制定惩防体系规划实施办法,推行机关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印发实施“高校信息公开50条”,加强和改进巡视监督工作。四是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支持纪委加大案件的查处,加大信访的排查,推动纪检监察部门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职能。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党组(党委)书记、党组成员和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执行责任和推动责任,加强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全力支持驻部纪检组切实履行好职责,强化执纪监督责任。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提高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要进一步调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就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办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在工作协调、查处情况报告反馈等方面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执纪监督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出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强化责任、明确程序、落实考核与追究。要进一步动员部署,分别对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再部署,明确任务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