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质监局开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

11.03.2015  17:16


 

  为有效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执法效能,近日,呼玛县质监局开展了《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集中学习,以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据了解,《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条例分别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煤矿特别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新规定,是新时期指导我省落实好新安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准则。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就是要把条例的实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今年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