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质监局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30.03.2016  10:25

  年初以来,齐齐哈尔市质监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了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提高了干部职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了消防安全。一是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质监局主要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主要责任人,机关各科(处)室均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科(处)室负责人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一名职工都是防火责任人。二是完善消防基础。市质监局每个楼层配备了2个灭火器,每个办公室都安装喷淋设备。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完善各种消防制度。三是强化消防教育。工作中,市质监局注重局机关消防安全教育,每年都邀请专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求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械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的基本常识,禁止使用电炉等易燃电器,不得擅自拆修带电设备,各种电器电线接头要防止短路。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局机关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消防管理人员突出重点,深挖死角,对局办公楼、食堂、车库等人员聚集和物资集中场所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抽查的方式,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做到防患未然。

  截止目前,市质监局无火灾,无重大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