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监干部职工为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点赞

18.09.2017  19:40


深入学习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颁布和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召开后,黑龙江省质监系统干部职工立即掀起学习《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的热潮。大家纷纷以微信和QQ等形式,第一时间传播《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盛况,对《指导意见》颁布实施点赞,表达对大会成功举办的喜悦之情。大家一致认为,这在质监事业发展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今后质监工作指明了方向。  《指导意见》颁布实施后,黑龙江省质监局立即向省政府主管副省长做专题汇报,结合龙江实际,调整工作部署。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召开后,9月16日(星期六)、18日(星期一),黑龙江省质监局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贯彻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并结合龙江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将以黑龙江省质检两局名义立即上报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质监局要求全省质监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学深学透,争做宣传员、讲解员,紧紧抓住《指导意见》颁布和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召开这一有利契机,加强“质量强省”建设,提高供给质量,推动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