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换赌资 被判十五年

20.11.2014  13:31

        为赚赌资,他铤而走险,走上贩毒路,最终锒铛入狱。日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贩毒案件,被告人吕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吕某,男,36岁,黑龙江省肇东人。早年曾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但他却没有好好珍惜,经常与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闲暇之余吕某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且一发不可收拾,欠下了大笔赌债,被单位开除。但吕某却不思悔改,开始靠赌博为生,在一次赌局中,吕某与我市的吸毒人员宋某(另案处理)结识,得知宋某在四处寻找购买毒品的渠道,此时的吕某正苦于无处筹措赌资,于是便想到“出售毒品来换赌资”的主意。

        吕某先是低价从另一吸毒的赌友手中购买了28克冰毒,然后以1.6万元的价格倒卖给了宋某,仅此一次,吕某就从中获利3000元,而后吕某又贩卖给宋某冰毒51克,价值3万元。所赚到的钱均被吕某当做了赌资。不久之后,吕某接到宋某的邀请,来齐市参加赌局,吕某手中钱不够,询问能否带些毒品来换取赌资,宋某欣然应允。可没曾想,刚刚见面的二人就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公安机关在吕某包中搜出44.22克冰毒。

        庭审中,被告人吕某仅供认贩卖44.22克冰毒的事实,对其他贩卖事实予以否认。经法院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吕某多次贩卖毒品的事实成立,证据确凿充分,吕某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