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今年实现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 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

13.02.2015  10:10

  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我省扶贫工作将进一步完善专项、行业和社会扶贫工作格局,实现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减少国定标准贫困人口20万人、省定标准贫困人口20万人目标。

  2014年,全省28个国家和省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714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国家和省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73元和 941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9%和11.0%。脱贫36万人,比上年提高20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脱贫任务。全面开展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工作,识别出贫困村1765个,占全省行政村的19.6%;识别出农村贫困人口211.6万,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1.9%。省扶贫办针对致贫原因为61.7万贫困户落实了帮扶责任人,首次实现了“贫困帽子”真正戴在了贫困农民头上,为实施精准扶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全省各行业部门结合贫困地区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落实扶贫责任,制定出台了6个行业扶贫政策性文件,投入行业部门扶贫资金 121.35亿元,协调贷款414.9亿元,有针对性地解决贫困村农田水利、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物流配送、安全饮水、泥草房改造、电力保障、道路通畅、乡村旅游、教育文化、卫生计生、基本社会保障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打牢了长远发展基础,促进了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作者: 许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