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散装月饼也需留存购物凭证
05.09.2014 13:01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据新华网海口9月4日专电(记者马超)记者4日从海南省食药监局了解到,中秋临近,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月饼消费进入高峰期,消费者购买散装月饼也需留存购物凭证。
记者了解到,海南省食药监局近期在对中秋月饼消费市场监督检查时,查处多个散装月饼“黑作坊”。在对海口市秀英区一月饼生产作坊查处时,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发现,此处月饼作坊系无证生产,花生、瓜子、杏仁等月饼原料被随意放置,生产出来的月饼也被工人装入不同商标的月饼盒中,而这些包装盒上的厂家电话则无法接通。此外,针对一些无法确定生产厂家地址的散装月饼,海口市食药监部门已要求各区食药监局对月饼销售点进行核查,并对“品香楼”“宝佳”“联香”等三个存在无生产厂家或生产许可证造假的月饼品牌进行下架或暂扣处理。
对此,海南省食药监部门发布月饼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月饼应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完)(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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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2014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