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校助学贷款资助政策调整上限或将提至8000元
21.08.2014 10:29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家庭经济贫困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即可在校园所在地或者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7月前,我省校园地国家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和6000元。根据新政策,从今年起本专科学生贷款额度上限或将提升至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同时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资助。
另外,我省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也做了相应调整。退役士兵、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每人每年可获资助从6000提升至不超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作者: 包海多)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21.08.201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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