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规范劳动人事仲裁代理人行为
18.01.2017 09:32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社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其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该局和哈尔滨市司法局联合制发《关于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行为的办法》(试行)。今年1月1日起,该《办法》已在哈市正式施行。
据了解,该《办法》从委托代理人的基本原则、代理人身份、代理人代理行为规范及相关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不仅为哈市20个仲裁机构办案有关行为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还为当事人避免受骗上当、遭遇黑代理提供了依据和标准。(记者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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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017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