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赵晓梅:让带薪休假走进更多劳动者
25.01.2015 11:35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职工带薪休假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来,执行得并不好。市政协委员赵晓梅认为,应宣传休息及休假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应当捍卫,并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让带薪休假走进更多劳动者。
据调查显示,哈尔滨市未享受带薪休假的职工占到了30%,从单位看,机关事业单位比企业执行好;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比民营企业执行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比经济效益差的企业执行好。从职工看,技术业务骨干以及重点工程和生产一线的职工及企事业负责人、领导干部带薪休假比例仅为10—20%,一般干部职工休假比例为70-80%。
2013年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颁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到2020年基本实现职工带薪年休假,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 2014年7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再一次提出落实带薪休假。2014年8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安排带薪年休假。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市政协委员赵晓梅认为,休假是每一个职工都应享有的一项权益,有关单位应加强宣传力度,改变劳动者对于休息及休假权利的淡薄观念。他建议,应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目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用人单位不落实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责任规定还很模糊,对违规单位的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是造成政策无法得到落实的重要原因。有关部门应加强有效的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正当权益,不要让带薪休假成为一个“美丽的梦”。(作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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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2015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