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5月1日起九区九县市将全面限行黄标车
14.04.2017 12:05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为了减少高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哈市从2011年起开始对黄标车实施限行规定。
今年我市出台 第五阶段限制黄标车 通行措施
从5月1日起,在本市和外地注册登记的,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排放汽油车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排放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禁止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道路(不含区域内的机场高速S102、京哈高速G1、绕城高速G1001、哈大高速G10、哈牡高速G10等省管道路)通行。
交警部门对于违法者将会依法处于100元罚款,同时予以记分处理。
这意味着黄标车不仅在市区内,在县市也将禁止通行,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已全面进入攻坚阶段。
1辆黄标车=28辆国Ⅴ污染排放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机动车排气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影响哈市空气质量和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
其中黄标车的出厂技术性能低、污染排放高,再加上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超载运行严重、排放超标现象频繁,尤其是黄标柴油车冒黑烟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7辆国Ⅱ、14辆国Ⅲ、28辆国Ⅴ的污染排放,尽快淘汰黄标车属于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14.04.2017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