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报6起处级干部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19.11.2015  10:04

  原题:省纪委通报6起省直机关干部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在一些政府部门中仍然存在的服务意识差,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破坏发展环境问题,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发展环境案件。省纪委监察厅17日下发通报,公布了驻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监察室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情况。

   一、省工信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原副处长张伟天索贿案。

  2013年至2015年,张伟天在任省工信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申报国家清洁生产项目补贴资金审核工作之便,多次以帮助企业加快项目审核评审进度、及时向工信部报批为由,明码实价向3家企业索要项目获批资金额度15%的好处费,共计117.5万元。更为恶劣的是,张伟天对不给好处费的企业百般阻挠,处处设障。在对不给好处费的某企业进行项目评审时,想方设法提出反对意见,在处领导安排他人负责此项目且已上报工信部的情况下,张伟天又擅自以本部门名义向工信部发电子邮件并电话沟通不予受理,最终导致企业没能获得国家扶持资金,给企业的后续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此外,张伟天还以帮助企业申请省财政贴息补贴为由收受好处费39.3万元。2015年10月,省纪委驻省工信委纪检组对张伟天立案审查,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省工信委原材料工业处原处长高泰来受贿案。

  2011年至2013年,高泰来在任省工信委原材料工业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审核报批工作之便,对给好处的企业想方设法加快办,对不给好处的企业拖着办,先后收受31家水泥企业贿赂共计94.5万元。2015年8月,省纪委驻省工信委纪检组对高泰来立案审查,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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