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月起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僵尸企业开“死亡证明”容易了

25.02.2017  18:32

  3月1日起,一些既不运营也不主动注销的“僵尸”企业将有简易退出方式。日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通知,3月起我省将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相比大大简化。

  根据《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本办法。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45日。在公告期结束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相比,减少了办事环节、公告成本、提交材料和核准时限。

  我省自2016年9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实践证明,企业简易注销有助于畅通企业退出渠道,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企业退出成本,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释放改革红利。

  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黑龙江”网站向社会公示。(作者:于海霞)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