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黑龙江省因焚烧秸秆跑火引发28起森林火灾
28.09.2014 12:32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黑龙江省农林交错区域多,森林防火区焚烧秸秆经常引发森林火灾。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统计显示,近三年,黑龙江省因焚烧秸秆跑火引发28起森林火灾,占发生森林火灾总数的29%。由于农事用火点多面广,野外火源管理十分困难,对森林资源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黑龙江省部分林区农林交错,林中有地,地中有林。每年点烧秸秆的高峰时段,均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相重合,因农事用火而引发的重特大森林火灾不胜枚举。根据调研数据,绝大多数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而点烧秸秆等农事用火行为引发火灾又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近三年,黑龙江省因焚烧秸秆跑火引发28起森林火灾,占发生森林火灾总数的29%。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条例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为了有效防范点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近年来,各地森林防火部门多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一方面积极组织有计划地安全点烧和采取防范措施,一方面在森林高火险期严密监控坚决制止点烧。(作者: 汪立志 刘桂英 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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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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