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史东旭) 18日,黑龙江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龙剑网”发布消息,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盗窃一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王大民、李海伟提出上诉。1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席二审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