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开展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整治行动 违法将立案查处

28.07.2016  15:39

  本网讯(赵敏黾) 日前,从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为做好我市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监管工作,我市将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种畜禽场、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为重点,严把种用动物、乳用动物调运前审批、调运中监管和落地隔离三道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行为,对发现未按规定办理审批而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违法行为将坚决立案查处。

  在种畜禽场检查中,重点检查种畜禽场是否符合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法定条件,是否按规定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查2015年跨省调入、出售的种畜禽数量,调入种畜禽是否按规定办理跨省引进种用动物检疫审批手续;出售的种畜禽是否按规定申报检疫、取得检疫证明,是否附有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种畜系谱。调入的种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是否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在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检查中,重点检查奶牛、奶山羊饲养场(养殖小区)是否按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址或者经营范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单位名称或者其负责人等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核查2015年动物疫病监测是否达到《乳用动物健康标准》,未达到健康标准的奶牛、奶山羊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核查2015年调入、出售的奶牛、奶山羊数量,调入的奶牛、奶山羊是否按规定办理跨省引进乳用动物检疫审批手续,出售的奶牛、奶山养是否按规定申报检疫、取得检疫证明。调入的奶牛、奶山羊到达目的地后,是否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在运输种畜禽、乳用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检查中,重点检查运输种畜禽、奶牛和奶山羊的运载工具是否按规定实施消毒,承运人是否凭检疫证明承运种畜禽、奶牛和奶山羊;运输途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种畜禽、奶牛和奶山羊是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跨省调运的种畜禽、奶牛和奶山羊是否办理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检疫审批手续。

  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能够立即解决的,坚持“立行立改”,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实施现场指导、跟踪检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