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的冷漠即是对歹徒的纵容

12.12.2014  14:38

  12月5日下午,在河南南阳通往社旗县的一辆大巴车上,22岁女孩刘乐(化名)在车上遭遇一男子猥亵。在女孩反抗并向大巴车司机求救并要求其报警时,该司机没有及时施救,造成女孩被犯罪嫌疑人拖下车,遭遇殴打。(12月10日《大河报》)

  女孩遭遇窃贼猥亵后求救,可一车人却选择明哲保身,对此置之不理。尤其是司机,乘客买票上车之后,他就负有将其安全送至目的地的责任,却也装聋作哑。面对年纪、人数都处于劣势的歹徒,至少可以在不危害安全的情况下偷偷发一个报警短信啊,可惜“竟无一个是男儿”。

  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骗子、蟊贼、流氓等道德意义上的“坏人”,当陌生人对侵害无力抵抗时,散落在他身边的陌生人,也就是我们,如何反应?以前大家被灌输不顾一切见义勇为,现在通过思考认为应该见义智为、见义善为。但都应该有所为,而不是冷漠到铁石心肠,因为,路人的冷漠就是对歹徒的纵容,不仅会降低他们违法犯罪的成本,更会彻底颠覆社会公共生活的安全感。如此下去,路人除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还得携带对付“坏人”的“武器”,社会也就堕入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当中。

  尽管歹徒被拘留、司机被停职,该谴责的谴责了,该追责的追责了,道德、舆论、法律也都为恢复社会秩序起了应有的作用,可民众心底的疑问却很难消弭——如果遇上坏人,有人会帮我吗?答案不容乐观,换位思考的人也许能感受到遭遇猥亵殴打女孩的无助和绝望。作为同类,大巴车上的其他人极有可能从心里同情女孩,甚至想帮她一把。但从思想变为行动,还需要很多催化剂,最现实的考量是“如果我站出来,有人会帮我吗?”如果是,可能就会有人站出来,如果否,只能压制心中的勇气。这恐怕就是鲁迅、柏杨等人勇于揭露的国民劣根性,即特别容易向强者低头,无论对方是明主良臣,还是流氓地痞,只要对方展现出魅力或危害,双膝就忍不住往下走,哪里敢干涉形形色色的坏人呢。

  有句半开玩笑的话,“一个中国人是龙,三个中国人是虫,一群中国人是一窝蜂。”为什么口头上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诸多社会责任的群体,却对发生在身边的恶行视若无睹呢?究其根源,恐怕和中国人“原子化”的生活方式有关。传统中国,专制皇帝不可能容忍组织起来的社会,只允许有利于统治的宗族血缘纽带组成熟人社会。如今,城市化和信息化把人推入陌生人社会,可外面的社会领域和身边的社区空间,却都没有提供有效的组织形式,这也是大妈跳广场舞却引起普遍尴尬的原因。或者是,人们像蜂一样拥挤地生活在一隅,却对他人的生活置之不理,除了出于自保的自私人性,也是缺乏“团结就是力量”的客观渠道。

  女孩在大巴上的遭遇,为原子化生活的我们敲响了警钟。因为虽然遇到坏人是偶然,但对你我来说这个问题的思考却应是必然,必要时帮助他人,就是在帮助自己。一言以蔽之,要想恢复社会秩序,挽救人性之恶,避免国民劣根性,就得赶紧重新发现社会,这是当务之急。

  
文/赵查理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