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不明或无钱支付可申请救助紧急

15.10.2014  09:50

  【身份不明或无钱支付可申请救助紧急】

  《细则》明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抢救紧急危重伤患时,对确实无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需填写《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申请审批表》,经当地公安机关确认后,向基金审核管理部门申报救助基金。

  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有缺口,再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急救助基金由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

  我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分级设立,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按规定主要用于身份不明确或无负担能力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补助。通过国家、省、市、县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募集,由省、市(地)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经办机构设在慈善总会。

  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将负责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条件对救助对象进行急救,对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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