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法院促进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 探索“互联网加”法院运作新模式

05.04.2016  15:16

  日前,依安县人法院科学规划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强人员培训,不断促进科技建设成果应用和转化,探索审判工作与互联网模式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现实审判工作中,我们主要探索出以下几种科技应用模式:

  互联网+庭审,数字法庭对审判人员技术运用提出新要求 案件庭审结束后,有些当事人会对自己当庭所承认证据反悔,甚至把责任推到审判人员身上。为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留存庭审实况,我们建成包括4个派出法庭在内的14个数字化庭法庭,并对审职人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并在工作中推广新设备、新科技的使用。现在审职人员做到了每庭必录,对整个庭审现场进行事后回访及对法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规范审判行为,使整个庭审现场有据可查,起到了固定证据的作用。

  互联网+信访,远程接访对司法服务提出了新模式 为节约群众的诉讼成本,我们在2014年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并接入“四级联网”。当事人可以通过该系统约见上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及时了涉访解案情况。“互联网+案件接待”,不是将远程视频简单的当做一个科技工具,而是把互联网思维体现在案件接待中,着力打造一个互联网模式的服务平台,使办案人员围绕平台模式为当事人服务,让审判业务部门成为平台的服务“供应商”,让群众成为平台的服务“消费者”,让纪检监察部门成为规范平台服务的管理者。

  互联网+服务,电子查询系统对便民诉讼提供了新内容 在诉讼服务中心,群众可以通过点击电子导诉台了解各类案件立案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书内容,也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案件查询系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但数字查询不等于将诉讼服务全部推给“电脑”,而是进一步对诉讼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配备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培训导诉员协助群众熟悉使用电子查询设备,对不会和不便使用电子查询设备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及时提供周到细致的人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