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布四起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林地内建房挖鱼塘
来源:黑龙江日报
本报18日讯(吴殿峰记者王彦)记者从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我省坚决贯彻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相关要求,坚持边督边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现将四起边督边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林地内建房挖鱼塘
林业部门已立案查处
群众举报:一、魏某和付某某在牡丹江市爱民区三道关镇国家森林公园内雾溪谷,毁坏16万平方米林地挖鱼池、建房,盗伐10万余株幼苗案件,举报人曾多次向牡丹江市林业局和牡丹江市林业公安局反映未果;二、梁某某在牡丹江市爱民区三道关镇一村五连,挖鱼塘,破坏2万平方米原始森林。
调查结果: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经鉴定,林地内建房屋共计面积455平方米,挖鱼塘面积2700平方米,该林地产权人为魏某。对于盗伐幼苗问题,5月22日牡丹江市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出具了现场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为被伐林木81株。对于魏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建鱼塘、建房行为,林业部门于5月22日已立为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接受调查处罚,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魏某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限期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林业部门已联系好施工设备,如当事人无异议,马上实施恢复原状;如其不履行处罚,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林木盗伐一案,牡丹江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开展走访调查,并拟悬赏征集破案线索,争取案件早日破获。
6月4日,经牡丹江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三道林场场长臧景会进行约谈;给予主管副场长张念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管护站站长孙永军、管护队长王忠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管护队王洪生记过处分。
二,针对梁某某破坏原始森林挖鱼塘的问题,经调查,虽然该区域在三道林场林权证范围内,但长期以来一直与村集体存在权属争议。林业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梁某某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限期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林业部门已联系好施工设备,如当事人无异议,马上实施恢复原状;如其不履行处罚,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问题将同第一个问题并案问责。
案例二
生活污水排到倭肯河被举报
近期污水处理厂将改造完成
群众举报:当地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倭肯河万宝河镇流域,导致河水被污染。举报人要求市政府将管线改好。
调查结果:经调查,当地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倭肯河万宝河镇流域导致河水被污染,情况属实。
据悉,七台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管道工程于2015年10月建成投用至今,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保障着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2018年4月24日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始改造,每天有7000吨~8000吨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溢流排入倭肯河。接到问题举报,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已责令市城管局务必于6月底前监督企业完成改造。
案例三
湿地被毁非法耕种
收回资源统一管理
群众举报: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腰新乡中心村西侧5000米左右处,有3万余亩湿地。1998年至2013年期间,于某某破坏其中2.2万亩湿地种地。二、自2013年至今,腰新乡前心村和兴隆村1.2万余亩嫩江湿地被人开垦耕种,举报人曾于2016年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上述问题,但湿地至今没有恢复。
调查结果: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6月3日,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块滩涂湿地15218.4亩位于湿地名录中,今年耕种12000亩。2016年县政府调查认定存在违规开发滩涂湿地的事实。县委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规定2018年末完成整改。结合今年相关要求,确保2018年末收回该块湿地资源,按照湿地统一管理。
二、6月3日,腰新乡工作人员到腰新乡前心村和兴隆村调查,该地块实际总面积11521.7亩,其中,前心村区域内滩涂地为8193.8亩,兴隆村区域内滩涂地块总面积3327.9亩。经调查核实,前心村区域内8193.8亩滩涂地中,有7993.9亩位于湿地名录中。结合今年“回头看”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落实,确保2020年末收回该块湿地资源,按照湿地统一管理。兴隆村区域内3327.9亩滩涂地块中,有903亩位于湿地名录中,对界定为湿地部分,将于2018年末收回,按照湿地管理;对剩余的滩涂部分,依照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管理。
案例四
保护区内湿地被开垦
恢复湿地将启动追责程序
群众举报:2017年,密山市兴凯湖农场及界河附近的800余亩湿地被冉某某破坏耕种,举报人要求恢复湿地。
调查结果: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此次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兴凯湖农场东北林子管理区,属兴凯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涉及本信访案件主要建筑物有2017年新建的一处管护房21平方米、原有一栋的砖瓦房和一处简易遮阳棚,4块耕地总面积762.66亩。
6月5日,牡丹江管理局约谈了兴凯湖农场场长、主管副场长、林业环保科长等人,要求将新建管护房和原有的房屋及临时棚一起拆除,762.66亩耕地要全部退耕,彻底实现退耕还湿的目标。6月6日,兴凯湖农场全面开始对新建的管护房、原有砖瓦房和一处简易遮阳棚进行拆除,4个地块762.66亩6月8日全部完成了退耕还湿工作。
牡丹江管理局对兴凯湖农场在自然保护区管理及湿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兴凯湖农场相关负责人启动追责程序。管理局林业部门依据《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冉某某开垦湿地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