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超龄环卫工在保护之外
日前,浙江省临海市63岁的环卫工毕彩连在进行路面清洁时遭遇车祸,身受重伤,至今仍留在重症监护室,高昂的医疗费用让一家人难以为继。毕师傅所在环卫所的领导表示,符合工伤保险缴纳条件的工人,男性需60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毕师傅已经超过缴纳工伤保险的年龄,因此无法为其申报工伤。
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环卫工人遭遇车祸的风险本就较大,致伤甚至遇难的新闻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本地也并不鲜见。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遭遇意外,理应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但若是按照报道中环卫所领导的说法,不知道大街小巷还有多少环卫工还处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外。
工伤认定要以劳动关系存在为前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但在现实中,除了环卫工之外,包括建筑、运输等很多行业,因为门槛、收入都比较低,又是“苦差事”,相当一部分从业者的年龄都偏大。
《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超过50岁的高龄农民工的比例为17.1%,接近4700万人。而拥有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仅占了26.2%。综合工作性质和生理特征考虑,高龄劳动者面临的劳动安全风险本来就要大得多,反而因为超过规定年龄而不符合工伤参保条件,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的悖论。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除了自身缺乏相关意识外,因为在劳动市场上缺乏优势,高龄劳动者往往只能通过牺牲一部分权利换取岗位。用人单位少了负担自然也乐于接受。一旦出了事,劳动者往往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一套司法流程走完,少则数月长则数年,企业等得起,病房里的伤者可等不起。
有专家提出,要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的权利,要靠政府部门研究设计更加灵活的社保政策,为超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制度支持。2014年8月,江苏南通制定出台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从业伤害保险实施办法》,通过商业保险模式保障高龄农民工的从业权益,可以看作是一项在“量身定做”上的有益探索。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