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法院进社区、进学校积极宣讲刘春荣法官事迹

14.03.2017  01:33



     3月2日,我省巴彦县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入围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刘春荣法官的事迹感动了每一名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干警。为了更好地学习、弘扬刘春荣法官的事迹和精神,向社会各界传递这种忠诚履职、心系群众、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正能量,大同区法院采取多种举措,在全院上下掀起学习刘春荣事迹的热潮,并选派青年干警组成宣讲团,走进辖区学校、社区,让刘春荣法官的事迹感染更多的人,努力让群众更加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

    一是把学习刘春荣事迹有机融入到日常党建工作中,鼓舞干警向先进人物学习、看齐。该院将刘春荣事迹作为近期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必学内容,近日,全院13个党支部分别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专项学习、研讨,与会干警纷纷踊跃发言,畅谈从刘春荣法官身上学到了什么,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在此基础上,该院开展了“学习刘春荣,我该怎么办”主题征文活动,要求每名干警撰写体会文章,把自己从刘春荣事迹中的所思、所悟、所感诉诸笔端,并通过交流研讨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二是组成刘春荣事迹宣讲团,走出法院、走向公众,努力扩大先进事迹的影响面。3月9日,大同区法院组织政工科、研究室的三名青年干警,组成先进事迹宣讲团,先后来到大同镇中学、大庆市第三十二中学、和苑社区,通过分发事迹材料、召开宣讲会等方式,向学校师生、社区居民讲述刘春荣法官的感人故事,让更多的人了解刘春荣其人其事、分享人民法官在化解矛盾、为民司法过程中的心路历程,在群众中引起广泛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