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庭审助力大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不断档
疫情防控关键期,大庆法院始终牢记使命担当,坚守公平正义,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创新思维、多措并举,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审判”,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有效避免传统庭审方式带来的疫情风险,同时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确保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杜尔伯特县法院远程视频审理两起刑事案件
3月19日上午9时,杜尔伯特县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内,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如期开庭。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均在现场佩戴口罩参加庭审,身处大庆市第一看守所的被告人则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
开庭前,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细致调试。庭审中,法官通过远程提审系统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诉讼权利,主持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整个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流畅、声音清晰。
随后,法庭又利用远程系统审理一起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案件。
近日,肇源县法院远程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
被告人吴某某,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人。2017年以来,在肇源县某小区租住房屋,多次将其从吉林省某上线手中购买的冰毒贩卖他人,从中获利。
为保障疫情期间及时惩处危害性极大的毒品犯罪犯罪,肇源县法院制定详细的“云审判”方案。庭审前,技术人员与检察机关、看守所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充分进行调试,确保“云庭审”过程中信号稳定、画面流畅、声音清晰。
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直接通过视频连线形式同步庭审,利用网络视频“隔空”进行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辩护意见等。整个庭审纪律严肃、行为规范、程序完整、秩序井然。
红岗区法院远程庭审审理盗窃原油案
红岗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原油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一场与被告人无接触的远程视频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单某伙同他人,在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采用开井放油方式,在采油二厂厂矿内多次盗取原油,共计36.3吨、涉案价值10万余元。红岗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单某涉嫌盗窃罪,向红岗区法院提起公诉。
疫情防控期间,为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红岗区法院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庭审前,主审法官与检察机关、看守所多次进行沟通联系,三方的网络技术人员通过多次设备调试对接,最终确保远程视频庭审的顺利进行。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和辩护人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法庭、检察院、看守所三地远程视频连线,辩护人现场辩护。法庭上方的两块显示屏同步显示检察机关远程庭审室和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庭审室的语音和视频画面。法庭内安装的多个不同角度的摄像机时时拍摄法庭上审判员和辩护人的声音和画面,庭审问答“隔空”无障碍交流。
整个庭审过程,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彼此间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合议庭通过视频连线完成了被告人身份核实、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笔录核对等完整的审判程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取得较好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