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心公证 让老人晚年难安

29.08.2014  11:58

  近日,从江苏省镇江市公证处了解到,近年来一些子女利用高龄老人文化程度低、身体及精神状态较差的不利因素哄骗老人办理违心公证书。许多老人由于对公证书的法律意义并不完全清楚,糊涂地签下违心的公证书,结果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晚年生活难以保障。

  为求照顾

  老人违心转让房屋产权

  前不久,一位残障的七旬老人恳求镇江润州山路社区干部给她办个独生子女假证明以便办理公证。老人有俩儿子,平时老人生活都靠大儿子,由于老屋可能要拆迁,老人想假办独生子女证明,使得拆迁补偿全部归大儿子所有,以求得大儿子将来为她养老送终。社区干部拒绝后,耐心做通了老人的思想工作,让老人打消了顾虑。

  许多空巢老人因为年老体弱,为求得晚年得到子女照顾,往往将房屋违心地赠予其中一名子女,并办理相关公证,但常常事与愿违,赠房后老人生活没有保障。

  8月初,77岁的王某来到镇江市公证处,要求办理房产赠予公证的撤销手续。原来,王某为养儿防老,在未告之两个女儿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老屋赠予了儿子。可日前王某的孙子说要把老屋重新装修后结婚,请老人搬离并住在儿子家的车库里,老人气愤不已,要求撤销房产公证。但由于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不可能撤销。

  哄骗老人

  不良子女手法多样

  近日,胡先生夫妻带着83岁的母亲赵女士来到公证处准备办理房屋产权人变更,房屋产权人是赵女士,此次是来签字的。但公证员后来了解到,患有轻度阿尔茨海默病的赵女士对此并不知道详情,只是知道签了字就能让重孙子上学便同意来了。

  公证员告诉赵女士,儿子是来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老人签了字房产就变成儿子的了。得知实情,赵女士连连摇头,说儿子对她不好,不能将房产给儿子。胡先生夫妻俩只好带着老人悻悻离去。

  与老年人相关的公证案例中,财产变更类公证占有较大比重,其中许多涉及处置房屋等财产问题。

  前不久,李某及他的弟妹4人担心奶奶有继承权而分摊其已经去世父亲的房产利益竟然出具假证明,谎称活着的奶奶已经去世。最终公证员依法将奶奶伍某的名字写进继承公证书中,使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镇江市公证处主任陈志杰说,虽然一些不孝子女企图在违背老人意愿的情况下获取财产,但公证机关通过对当事人的单独问询能积极防范。同时,需要社会各方切实关心老人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子女们用良心与孝心来守护。沈湘伟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