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的通知(二)

26.07.2014  19:04

 

根据有关规定和2014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工作实际情况,下列考生可递补参加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合格的列入拟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考号

姓名

0001060218

李金轩

0001067618

时培峰

0001009516

冉胜男

0001034924

李博文

0005124413

史学伟

0005125003

宋全亮

0001058418

崔喆男

0001056722

王梓英

0005124118

单钰凯

0005124330

郭金龙

0005123610

张强

0005125717

曲彬

0001050508

王超

0005129013

余志超

 


请上述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27日下午2:00-2:30到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806室参加资格确认,由于路途遥远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请务必于上述期限前电话联系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说明情况(电话:0451-82297163),否则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参加资格确认须携带的材料,请参考本网站已发布的《关于2014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考生资格确认等事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

此外,我们将同时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告之考生上述情况,凡由于考生提供的电话错误、电话不通、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