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多措并举规范校园市场

09.09.2016  22:17
            为规范电信企业校园营销行为,省通信管理局加大监管力度,多措并举保障校园电信市场规范有序,切实维护高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安全稳定。
            8月10日,省通信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规范校园市场经营行为。结合龙江实际,针对龙江校园市场特点,确定了三方面的重点规范内容:一是不得与学校等各级教育机构或下属部门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含口头协议),禁止或限制竞争对手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营销活动;二是不得与学校、学校下属部门或学生社团组织签订佣金、业务运营分成协议,或聘用教师在学生中发展电信业务用户;三是不得低于成本提供电信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
            在学校新生注册报到、学生返校时,省通信管理局积极开展校园市场检查工作,对校园电信业务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高校17所,在检查中发现各电信运营企业积极落实提速降费工作,推出28元(包含15.5G流量,1200分钟通话)和29元(包含13或14.3G流量,1200分钟通话)的4G学生专属套餐,校园市场竞争已趋于理性,校园营销期间未出现违规和恶性竞争事件。(刘珊 田野)
(编辑:hlj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