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5.04.2019  22:30


发布会现场。陈凡 摄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鹏作新闻发布。陈凡 摄


新闻发言人、宣传信息处处长赵铁主持发布会。陈凡 摄


民三庭庭长李晓晔发布典型案例。陈凡 摄


民三庭副庭长马文静回答记者提问。陈凡 摄

    4月25日上午,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法院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继续坚持精品审判战略,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78件,审结936件,受案数同比上升46.4%,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66.2%,有2起案件入选2018年全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有10余家新闻媒体单位参加了发布会,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台和高院官方微博对发布会进行了视频直播。

   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鹏作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宣传信息处处长赵铁主持发布会,民三庭庭长李晓晔发布典型案例并与民三庭副庭长马文静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黑龙江已连续10年举办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是黑龙江高院今年开展的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在宣传周期间,高院还举办了以打官司不求人阳光庭审体验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联合省广播电视台推出“知识产权庭审直播周”,选择5起典型案例在电视台每天播放一期节目以案释法,展示庭审公开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示范作用。

   据悉,2018年,黑龙江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打造知识产权精品案件,依法审理了“大悦城”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五常大米”商标侵权纠纷、“壳牌”润滑油商标侵权行政纠纷案等,充分体现尊重品牌价值、加大对侵权行为惩处力度的司法导向,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针对涉及KTV经营者著作权侵权、“枫叶”牌玻璃胶等系列维权案存在社会影响面大、赔偿数额争议大等问题,采取系列案件涉当事人集体调解等诉讼举措,确定统一赔偿标准,创新纠纷化解方式,牡丹江、大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分别为85.1%、78.4%和59.9%。知识产权法官走访民营企业,研讨“企业品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撰写《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民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调研报告,为推进黑龙江省创新驱动发展建言献策。

答记者问:

   

   

黑龙江法制报记者提问: 请问,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能否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角度,就如何优化我省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民三庭庭长李晓晔: 省法院开展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调研活动,走访了十几家民营企业,多次召开座谈会、论坛会,分析近年来全省法院审理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近50件知识产权案例,整合我省近年来科技创新、品牌发展等相关数据,梳理和分析出了我省民营企业发展中主要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企业对知识产权蕴含的巨大潜力和内在价值认识不足,缺乏自身对知识产权发展的预估和谋划;普遍缺乏知识产权申请注册意识;缺乏知识产权维权意识,维权专业性不高。

对此,从企业发展和从司法保护角度,为我省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的创新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省的相关企业应加大对自身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力度,及时将品牌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保护客体加以固定,给自身品牌穿上法律保护的外衣。同时应该加大对商标的防御性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商标及品牌被他人恶意抢注、仿冒假冒的行为发生。

二是提升自身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注重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也要树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剔除主观上对侵权行为存在的侥幸心理,杜绝“搭便车”“傍名牌”等不诚信经营行为,维护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民营企业维权意识。深入了解企业品牌建设情况和维权需求,积极发布典型案例、适时向企业提供相关法律知识的咨询及培训、从司法保护的角度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对我省知名商标的关注和企业维权指导、通过公开庭审等方式,加强普法教育。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以鼓励诚信经营、遏制不正当竞争为导向,加强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的司法保护,切实增强知识产权权利人获得感和安全感。重点关注和保护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类案件审理,助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

央广网记者提问: 针对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省法院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今年将采取哪些具体的工作措施?

民三庭副庭长马文静: 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即《两办意见》是中央首次专门针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进行的顶层设计和重点规划,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是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省法院今年计划制定《黑龙江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

一是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

二是为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问题,探索建立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借鉴“两表指导、审助分流”改革经验,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快速审判机制,简化裁判文书样式。

三是探索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借鉴改革试点法院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构建以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为主体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省电视台记者提问: 这几天都市频道庭审内外栏目推出“知识产权宣传周”特别报道,播出了自拍杆、ktv、海底捞等发生在百姓身边的侵权案件,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请从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给老百姓及市场经营主体在生活及生产经营中如何避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民三庭副庭长马文静: 我们省法院与省广播电视台联合录制了五期庭审内外系列节目,选取的是普通百姓容易产生误区的知识产权案件。分析这些案件的成因,有些属于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有些属于经营者缺乏诚信经营意识、也有部分权利人维权过度的原因。那么如何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呢:

一是经营者要增强版权意识,破除免费使用版权的思维惯性,树立版权许可使用的理念。在经营中要注意审核版权授权问题,采取合理措施预防侵权风险。积极与著作权权利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依法交纳版权许可使用费。

二是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规范使用商标及企业字号,杜绝“搭便车”“傍名牌”等行为。

三是销售者作为商品流通环节中的重要主体,应仔细审查所销售商品的产品质量、商品来源等,拒绝“三无产品”,从正规渠道进货,诚信经营,同时应注意留存进货及支付货款凭证等相关证据。

我们希望通过节目的播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让广大公众和市场经营主体更多了解和自觉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