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的11起典型问题
通报的11起典型问题为:
一、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道外区教育局给5名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发放1200元车油补贴,共计3.6万元。2015年12月,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赵惠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黑河市司法局违规建设办公用房问题。
2013年7月3日至2014年1月19日,黑河市司法局在建设综合业务楼过程中,以普法教育基地名义搭建办公用房3256平方米。2015年8月,该局局长、党组书记刁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违规用车问题。
2013年3月至2014年11月,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以公务用车紧张为由,向下属企业借用两辆公车用于公务活动。2015年8月,该管理处主任张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友谊县旅游服务中心招待费超标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友谊县旅游服务中心招待费合计支出6.2万元,超出预算标准5.8万元。2015年6月,该中心主任崔林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黑河市爱辉区农业机械管理局设立账外资金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爱辉区农业机械管理局设立账外资金7.5万元,部分用于支付饭费和购买礼品等。2015年6月,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唐广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宝清县文广新局广播电台台长吴明军办公用房超面积问题。
2015年8月,检查发现吴明军办公室实际使用面积严重超出规定标准,且通过增加办公桌、摆设等弄虚作假,应付检查。2015年9月,吴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伊春市红星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太平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5年3月26日和4月3日,王太平分两次为女儿结婚办酒席,总计20桌。6月6日,王太平又与亲家合办婚宴22桌。2015年10月,王太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东山矿皮带区区长王启才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5年5月30日,王启才乔迁新居,分两次在酒店设宴,并收受礼金。2015年8月,王启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庆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兰亚洁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4月至5月,兰亚洁多次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2015年7月,兰亚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绥滨县忠仁镇粮库工会主席陈寿贵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5年8月27日中午,因儿子升学,陈寿贵在3家饭店共设宴席26桌,并收受礼金。2015年10月,陈寿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宁安市渤海镇莲花村村委会主任陈连君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5年8月6日,因女儿升学,陈连君设酒席30桌,并收受礼金。2015年10月,陈连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