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法院:公正司法 司法为民

31.08.2015  17:20

        通河,是一座依铧子山而建、临松花江而兴的百年小城,山川秀美、碧水清波;她是水稻之乡、是杜鹃之城,环境幽雅、生态和谐。在这片美丽富饶的大地上,活跃着一支优秀的法官队伍,他们凝聚共识,追求卓越,将哈尔滨市中院党组“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抓实规范司法”的工作主线与本院实际紧密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通河法院特色的“一二五三”发展之路。他们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短短几年,各项工作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被授予全市优秀法院标兵、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并荣记集体三等功两次。

        2015年1月,院长王兆华收到了来自祥顺镇65岁老人史桂兰的一封信,信上反映2003年6月经县人民法院判决镇政府给付工资款7685元至今没有拿到。院长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查阅当年卷宗,并找来当时办案法官了解情况。经核实,自判决生效后,镇政府未主动履行义务,因史桂兰老人不懂法,承办法官更未及时向其释明申请执行权,使得史桂兰迟迟没有拿到拖欠的工资款。第二天,王兆华院长就邀上镇政府领导,在原办案人的陪同下冒雪前往史桂兰家中了解情况,就地解决问题,最终,镇政府给付了拖欠了十多年的工资款。 像这样院领导带案下访,“群众说事、法官讲法”的便民机制,早已成为通河法院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他们以群众关切为导向不断改进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举措,让为民亲民便民成为法官办案中的一项自觉行为。他们开展巡回审判,推进假日审判,方便群众诉讼。他们实行工作日全天候零距离接访,无论当事人何时来访,都有人接待,就地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签单领办,信访办跟踪督办,确保了接访工作不空转。2013、2014连续两年通河法院的信访工作在全市正排序第一。

        2009年7月9日,对通河镇新安村的李杰来说本是快乐的一天,与儿时的伙伴同游山峦叠峰、碧水悠长的铧子山,开心之余大家多饮了几杯酒,悲剧就这样发生了。下山途中,李杰不慎车倒人伤,是张志伟的摩托车刮撞还是自己酒后失控,李杰和张志伟各执一词。由于现场没有目击证人,相关证据又很难形成链条,此案经过了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这期间,李杰因为疏于治疗,最终因病离开了人世。李杰年迈的母亲王丽珍老人家将失儿之痛怪罪于张志伟等人疏于照顾。2012年9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对本案提出抗诉,该案先后经过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听证,最后市中院裁定,发回通河县人民法院重审,这时距离案发时间已是四年之后。院长王兆华高度重视,亲自阅卷,并指导审前合议,确定了“查清事实,以调为主”的审理方向。经过主审法官近一个月的走访了解,模拟案发现场,以及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心贴心的交流,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化解恩怨,一起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最终以双方和解撤诉结案。王丽珍与张志伟等9名当事人冰释前嫌,在县法院立案大厅内,王丽珍与张志伟的爱人抱头痛哭,并共同为法院送来了锦旗。

        院党组对该案高度重视,院长、主管院长多次听取办案组汇报,指导把关。办案法官走访案发地,了解情况,还原案情。庭审中,当庭播放案发模拟视频,客观的展示,详实的数据,公正的庭审,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和解撤诉,并共同为法院送来锦旗“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该案被评为首届“中国调解高峰论坛”优秀案例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