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通过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20.12.2017  07:54

  19日,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行政验收工作组一行对哈尔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行政验收。作为全国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哈尔滨市顺利通过验收。

  据了解,验收工作组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开展了现场考察,听取了哈尔滨市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宣读了水利部技术评估组评估意见,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研究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一致同意哈尔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行政验收。验收工作组同时指出,哈尔滨市要以此次验收为新起点,以国家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和河湖湿地系统修复,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上做好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将哈尔滨市打造为水生态文明的典范城市。

  据了解,2013年7月,哈尔滨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哈市以“一江两岸、一主两翼、南北双廊、多点共生”为布局,以“六大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十六项重点示范工程”为带动,全面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哈市共计投入资金200余亿元用于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其中,完成试点范围内建设任务75项,计划投资153.43亿元,实际完成154.25亿元;除此之外,在试点期间围绕“六大体系”建设主线,实施建设项目20项,投资45.3亿元,圆满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初步建成了“大江安澜,湖库明净,内河水秀,滩岛生态”的水生态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