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部门通报三类常见价格欺诈行为

25.11.2014  13:54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1月25日专电(记者 李建平 )违规使用降价签、散装食品短缺数量、宣传内容虚假夸大……黑龙江省物价部门近日通报了商贸流通领域存在的三类价格欺诈行为。

  为遏制商贸流通领域价格欺诈行为,黑龙江物价部门在全省开展了打击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发现有30多家企业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检查中发现的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有三类:一是违规使用降价签或宣传签标示虚假原价,存在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二是散包装食品称重时不去皮,造成商品短缺数量,存在质价不符的价格欺诈行为;三是宣传内容虚假或夸大,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宣传的价格欺诈行为。

  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遇到价格和收费问题时请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拨打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完)(编辑: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