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撞酒鬼 俩人全获刑
10月28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两个人曾在酒后驾车相撞,在同一个法庭受审,最后在同一个看守所里服刑。
今年9月中旬,刚在朋友家里把酒言欢尽了兴的王某驾驶着一辆无牌照的电动车晃晃悠悠的上路了,行驶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凰城小区附近时王某手机响了,王某停车接听电话,手机刚掏出来,身后一股巨力就将王某撞飞了出去,王某在晕倒前只记得散了架的电动车和一辆风驰电掣而去的三轮摩托车。
原来撞了王某的人是同样喝高了的任某,任某在撞完王某后并没有将高超的酒后驾驶技术表演多久就撞倒了路边的路灯杆,二人被送到医院,经过交警部门的鉴定,王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4.8mg/100ml,任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96.4mg/100ml,二人均属醉驾。
二人先后被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起诉,审理该案的建华区人民法院认为事发时被告人王某所驾驶的富士达牌两轮电动车为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围。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任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并承担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任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自从酒驾入刑后,社会上酒后驾车的现象因为法律的震慑大幅减少,但仍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心怀侥幸,最终却害人害己。王某和任某二人所面对的不仅仅是拘役和罚款,肇事的任某因该事故小腿需要截肢,终身残疾,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报废,同时还要赔偿王某医疗费用,而王某也因为醉驾受到了刑事处罚,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各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