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关于我省2017年1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黑龙江省审计厅关于我省2017年1季度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公告)
2017年第一季度,黑龙江省审计厅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对全省各市县区2013年和2015年入伍义务兵优待补助资金的发放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组成审计组对5个国家级贫困县(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县审计机关还根据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自定项目。现将有关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全省义务兵优待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义务兵各项优待补助政策,较好地保障了义务兵的合法权益。
此次审计发现存在一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省民政厅未按规定标准测算,导致多下拨省级补助资金1627.1万元;二是76个市县区因义务兵名单重复、退兵等原因多得省级补助资金1109.48万元(不包括省级多测算部分);三是29个市县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未按规定标准发放338.79万元;四是5个县(市、区)城乡一体优待补助政策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129.54万元;五是2个县重复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68万元;六是5个市县财政部门滞留优待补助资金191.35万元;七是3个区未按规定匹配义务兵优待补助资金904.46万元;八是17个市县区2013年以前年度义务兵优待补助结存资金928.1万元未按规定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九是37个市县区未按规定落实使用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729.42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县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省民政厅对多核拨的补助资金已进行清算并抵扣,部分市县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重复发放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1季度对延寿、龙江、抚远、林甸、明水等5个国家级贫困县(市)2016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5个县(市)共投入扶贫资金29530.55万元,共涉及144个扶贫项目。此次审计抽查扶贫资金21008.18万元,涉及108个项目、32个乡镇、57个村,入户调查农户414户。审计结果表明,5个县(市)党委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县(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项扶贫脱贫工作落实。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当地实际,项目资金使用逐步规范,取得了阶段性脱贫成果。
此次审计发现,5个县(市)在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中还存在阳光化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已建成项目未发挥效益等方面的问题:一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主要存在4个县(市)扶贫资金使用未按要求公示公告,涉及资金9978.44万元;3个县健康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1526.5万元;4个县(市)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县金融扶贫政策执行存在偏差的问题。二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存在5个县(市)虽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但资金未能进行实质性整合,其中:5个县(市)以前年度结转涉农资金闲置未及时整合使用4998.56万元,1个县(市)没有按规定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969万元进行整合;3个县(市)向不符合贫困条件主体安排或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242.62万元的问题。三是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主要存在3个县(市)存在串标、先施工后招标等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个县扶贫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61.84万元;2个县5个扶贫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和4个县19个扶贫项目推进缓慢;2个县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四是在扶贫项目运行效益方面主要存在3个县扶贫项目闲置未发挥应有效益;2个县(市)扶贫资产被龙头大户无偿使用,涉及资金481.5万元的问题。五是在建档立卡人员识别不精准方面存在5个县(市)贫困户识别不精准747人,部分县还存在贫困户录入信息有误、重复录入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5个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逐项进行了整改。有关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市县审计机关跟踪审计自定项目审计结果
2017年1季度,我省市(地)、县(市)积极推进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促进了我省经济平稳增长。同时,审计机关在自行安排的跟踪审计项目中,也发现在民生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保障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在民生资金方面存在:克山县两所医院以“免费治疗”“优惠收费”“住院包吃包住包接送”等方式拉拢和诱导乡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群众住院,并通过过度治疗、虚假病历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07.5万元;讷河市两所医院2015年至2016年期间对部分药品违规加价,加价金额51.6万元;双鸭山市2015至2016年部分乡镇在发放救灾资金及物资过程中,存在超期现象,最长达1个月才发放到灾民手中等问题。
在项目建设方面存在:拜泉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泰来县2016年秋季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未按时完工;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排水、供电、房屋装修等配套项目未按期开工;大庆市中三路(机场路至西槐路桥)景观绿化工程、肇州县永胜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491.2万元;绥滨县荣边村内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8.94万元等问题。
在资金保障方面存在:佳木斯市老旧管网改造和小锅炉并网工程514.75万元资金拨付缓慢;拜泉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项目659.5万元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甘南县节水增粮项目县级配套资金646.83万元未拨付到位;哈尔滨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服务项目531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政府积极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对于骗取医保基金问题已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于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有关部门已核减工程支出;绥滨县未预留质保金问题施工单位已将质保金存入项目管理单位;哈尔滨市残疾人联合会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已补办相应手续;双鸭山部分乡镇未按规定时限发放救灾款(物)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救助;抚远应开工未开工、泰来项目未按时完工、拜泉及甘南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等问题均已整改。讷河市药品违规加价、拜泉项目未按时完工、佳木斯供燃办资金拨付缓慢等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启动,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