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明确责任 推进竞争执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2.06.2016  13:59

6月17日,市局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竞争执法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会议精神,部署了全系统下半年竞争执法工作重点,对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和创建无传销城市验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主管领导、公平交易科(股)长和内勤人员参加会议,市局毕力军巡视员到会并讲话。

毕力军巡视员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全系统竞争执法工作,他指出,在前一段工作中,全系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大力推进执法服务,在保护企业合法竞争权益、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加强竞争执法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在竞争执法工作上还存在部分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能力不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全面分析了当前竞争执法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他强调,竞争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抓手,在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中处于基础和保障地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竞争执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好地发挥竞争执法职能作用维护公平竞争、优化发展环境。同时,对下步竞争执法工作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对竞争执法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竞争执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竞争执法能力建设。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切实下大力气抓好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积极协调配合落实经济检查任务。三是加强竞争执法队伍建设。要通过加强培训、建立执法激励机制等方式,培养造就一支善于解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竞争执法干部队伍。四是加强督办指导和协调配合。要加强市局对各区、县(市)局竞争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通过委托授权、指定管辖等措施,全力支持基层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强化横向协调,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五是加强监督考评。对竞争执法的各项重点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加强效能考评,考评结果要公开通报。六是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统计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向市局报送执法信息动态和各项统计数据。

(来源: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