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铁法院终结一起上访隐患执行案件

29.08.2014  13:37

        今年4月,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受理刘某诉张某侵权纠纷执行一案,由于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刘某多次扬言上访。经过办案人员真诚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当事人打消上访念头,案件顺利终结。

        刘某与张某系铁路部门同事,被张某在单位用刀刺伤,法院判决张某赔偿12万元。刘某虽被鉴定为工伤8级,但所在单位要求办理伤残补助必须有法院的终结执行裁定。张某在伤人后被鉴定为“偏执型”精神病,单位一直未让其上班,每月工资收入只有280元,其离异多年,名下仅有一套用于居住的38平方米房屋。为此刘某多次表示判决得不到执行就上访。为了安抚刘某,化解矛盾,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由主管院长和执行局长多次找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沟通,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了解情况,解答提问。终于使刘某单位为其办理了工伤8级补助,刘某消除了对法院的猜疑,不再对法院做出的张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调查结果怀有异议,打消上访念头,向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