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院认真做好捕前听证工作

07.08.2014  17:14

2013年以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把捕前听证程序作为审查逮捕工作职能的延伸,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近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峰涉嫌妨害公务案开展了捕前听证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犯罪嫌疑人刘某峰系流动小贩,在铁锋区城管人员对其进行处罚过程中,对城管人员进行殴打。由于“城管人员用秤砣打死瓜农”恶性事件发生后,城管人员野蛮执法、暴力执法成为社会上十分敏感的事件。对于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伤,区领导高度关注,对检察机关提出了通过批捕犯罪嫌疑人规范执法环境的建议。承办人通过认真审查卷宗,讯问、询问犯罪嫌疑人及城管被打人员,在全面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社会危险性相对较小,无前科劣迹,无逮捕必要,提出了对刘某峰不批准逮捕的建议。决定通过召开捕前听证会,使审查逮捕程序公开、透明,让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明白检察机关作出审查逮捕决定的程序及原因。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以及社区代表参与案件,侦查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参加听证。犯罪嫌疑人刘某峰认罪、悔罪、道歉,得到了被打城管人员的谅解。通过听取被害人意见、嫌疑人的辩解以及参与人员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峰作出了涉嫌妨害公务罪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