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求木之长固其根 真抓实干强党建

26.12.2018  19:50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抓党建固本培元,这是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的明确工作思路。

    2017年以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审时度势,全面落实市委和省法院党建工作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把党的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统领,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压实主体责任 全力推进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群雁高飞头雁领。中院党组一班人在党组书记、院长马国的带领下,坚持学在深处、谋在要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释放党组抓党建的示范效应。党组书记自觉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第一政绩,通过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带头讲党课、下基层调研、与干警谈心、组织后备干部和青年干警座谈等各种有效形式,积极践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

    党的十九大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两级法院党组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推进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法院党组抢占思想建设制高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渗透,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创立“六个一”党建联系点制度 构建系统党建一体化格局

    “联系1个基层法院、讲1次专题党课、参加1次组织生活、列席1次党组会议、完成1个重点调研、解决1个工作难题。”“六个一”基层联系点制度是绥化市法院构建系统党建一体化格局的创新之举。中院每名院级领导到联系点基层法院讲党课、列席基层法院党组会、调研党建工作,帮助基层院解决党建难题。带动基层法院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组织生活有序开展。中院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本院机关党委和各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汇报,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的建设工作。召开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党建述职汇报会、下发《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确保两级法院统一步调开展党建工作。

    既有党组的全面部署,又有领导的率先垂范,还有不间断的督促检查,这是绥化市法院又一务实的举措。中院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通报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实行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述责;推行“微学习”制度,每次党组会议前政治学习十分钟,形式灵活多样,内容突出“政治挂帅”“警钟常鸣”;在内网设置“党纪法规”“党建论坛”“党建动态”“党课讲堂”等栏目,上传党建资讯300余条,打造内网学习平台;探索互联网+党建模式,开展网上学习、网上竞赛活动;创办《绥化法院党建+》简报,共编印15期,呈报省法院和地方党委,发至基层法院,全面推进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实行“五个抓手”措施  充分发挥党建在队伍建设上的决定性作用

    思想引领行动,信念凝聚力量。以党员为主体,狠抓党性教育,实现“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努力建设“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法院队伍。

    抓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按照学懂、弄通、做实工作要求,推出“四五六”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拧紧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总开关”;强化体验式教育,组织党务干部30人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井冈山参加“深入两学一做、传承红色基因”培训,提高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

    抓载体创新,提振文化自信。秉承传统文化、弘扬司法文化、倡导读书文化,致力形成文化自觉;全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新闻宣传中心、党团活动中心、文化学习中心、体能训练中心、生活保障中心“六大文化平台”;开展“党员进社区”、“金秋助学”等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国学美文经典”诵读、书画展、诗歌朗诵会、演讲比赛等读书文化活动,开展法官集体宣誓、法官论坛等司法文化活动。用先进文化引导人、激励人、塑造人,弘扬时代主旋律。

    抓正风肃纪,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廉政警示、反面典型、家风家训和家庭助廉等经常性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开展“讲政治、正风纪、促落实”整风肃纪和“深查、细管、严究”作风整顿警示教育等有针对性的“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次、组织生活会106次,全力整治“庸懒散慢”为主要表现的“新衙门作风”;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班子成员“关键少数”和员额法官“重点群体”采取重点盯防等长效性的监管措施。对2个基层法院开展常规司法巡查,开展全覆盖式审务督察4次,个别抽查4次,查办案件143件,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19人。

    抓典型引带,强化创优意识。以支部建在庭上、党员亮在岗上、业绩体现在审判工作上为目标,开展“学、树、创”活动。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侯铁男和“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等“时代先锋”学习活动;选树“一先双优”典型,表彰先进党支部6个、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优秀共产党员25名;开展“青年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院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维权岗”,中院立案庭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

    抓关怀培养,激发内生动力。与黑大法学院建立双向交流战略合作,开展专家讲坛、案件研讨、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展活动;制定《2017-2021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储备审判业务专家80人。上挂下派、锻炼培养后备干部4人,择优选调干部6人;每年一次全员健康体检,提高饮食饮水质量,解决洗衣洗浴问题,打造升级版“生活保障中心”。用组织关怀激发热情、凝聚力量。

    创建“党建+”模式  释放党建在审判工作上的政治领导力和思想引领力

    在抓党建促审判工作中,探索创建“党建+重点工作”模式,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重点上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创建“党建+为民服务”,在便民利民上强化措施。把党员身份亮起来,把为民旗帜树起来。在立案服务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组建青年干警“志愿者服务队”。把党员身份亮起来,把为民旗帜扛起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完善网上立案、审判流程、执行查询等信息化系统,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人民法庭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特殊当事人,开展巡回审理,把法庭开到村屯社区、田间地头、百姓家中,送法上门。审理民事纠纷15528件,占全市民事总数的72%;开展涉民生、护农助农等专项执行,集中执行案件1509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1.42亿元。

    创建“党建+审判团队”,在服务大局上坚定方向。坚持省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的旗帜就飘扬到哪里。在驻村扶贫工作队设立党支部、在审判庭组建“党员合议庭”、在审判团队设立“党小组”。强化审判职能,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制定《全市法院为“都、城、地”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成立“寒地黑土品牌保护服务站”;向市政府报送《2013-2016年行政审判白皮书》,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举办知识产权保护等新闻发布会12次,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60个。

    创建“党建+社会治理”,在法治建设上履职尽责。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各级组织,在建设平安绥化、法治绥化的进程中彰显作为。在党委领导下,中院在全省率先建成“诉调对接中心”,10个基层法院也在9月底全部建成,以立案支部为依托,将诉调中心党员纳入支部管理,通过党建工作联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行业调解组织、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协调,开展委派、委托、特邀调解,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动、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化解各类纠纷2438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6%,多元化解率居全省之首。肇东法院建立“四级调解”网络多元化解纠纷做法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在党委领导下,协调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两微一网”发稿10219篇,举办“公众开放日”100余次,社会各界2600余人走进法院,传播法治声音,展示法治进程,推进法治建设。

    有付出就有收获。绥化法院党建工作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党建工作经验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交流;绥化市委书记曲敏、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锡文、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侯剑波带领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务负责人100余人对绥化市法院的党建工作进行实地观摩,对党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推动了审判工作提档升位,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首次突破5万件,总数居全省第四位,创绥化法院历史新高。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4件,结案最多达950件,综合结案率96.12%,结案率和审限内结案率全省排名第二位;涌现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19个、先进个人18名;2篇论文获全国法院第29届论文评选优秀奖;独立完成约20万字的《黑龙江省法院类案指导丛书民商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著编写工作;中院和肇东法院宣传工作受到最高院通报表扬;中院和安达法院评为全省信访矛盾化解先进法院,明水法院评为全省信访源头治理先进法院;成功承办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暨星级警队创建总结表彰大会,中院法警支队和3个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获“五星级”警队。绥化市委主要领导对法院工作多次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党建强则队伍强、事业兴。坚强有力的党建工作,给全市法院队伍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力量,让法院工作焕然一新,激励着全市法院干警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