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部门推行四举措 着力保障改善教育民生

10.03.2015  12:28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韩雪)编制并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将省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从原来的“省贫县”扩大到除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以外的全省所有县;用两年时间对全省各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留并使用火炉取暖的学校改用水暖、电暖等设施设备取暖;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待遇,稳定了教师队伍。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年来,我省教育部门着力从四方面用大气力,下真功夫,保障并改善了全省的教育民生。

  据悉,我省已印发《关于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全省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分别达到了27%和75%,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3%,“入园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按照教育部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特岗计划”,截至去年7月底,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2116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188人,省级“特岗计划”928人,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将省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从原来的“省贫县”扩大到除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以外的全省所有县,同时启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工作,加强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省按照《全省中小学学校火炉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用两年时间对各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留并使用火炉取暖的学校改用水暖、电暖等设施设备取暖,对学校不保温的门窗、墙体等进行加固保温,改造所需资金按省和市县6:4的比例分担,采取校安工程办法严格项目全程监管,确保质量效益。两年来全省累计投入改造资金3.4亿元,共改造中小学小火炉学校1579所,目前,全省“小火炉”改造工作全面完成。

  此外,出台了《关于对在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从去年1月开始,对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按乡中心校教师每人每月200元,村和教学点学校教师每人每月250元的标准发放,目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43万元已拨付到位,使18103名乡村教师和特岗教师获得了补助。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