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钢
08.06.2015 01:0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分工: 分管监督局、企业处、社保处、企管办(含三个监事会)、资产评估处、绩效评价处、社保资金管理中心、资产评估中心、科研所。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8.06.2015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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