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法院降低陪审员学历条件高中以上文化即可

24.09.2015  13:33

  黑龙江晨报23日讯(记者夏雪)今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黑龙江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据了解,目前全省各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及任命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降低了选任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洪山介绍,到2014年底,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2409人,超过了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总数的2倍,其中新增10101人,增幅为81. 4%,有效缓解了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人民陪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4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到45861件,人均参审近3. 6件。

  据了解,本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善了选任条件,实现了“一升一降”。一升是指将原来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年龄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一降是指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还特别规定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不受学历要求限制。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