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三项措施落实最高法院专项活动

28.07.2014  11:52

        一是召开专项落实会。最高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后,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菲立即召开全市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及原因,要求两级法院深刻认识当前形势,增强抓好执行队伍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要求开展好专项活动,通过专项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二是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部署为期3个月的执行会战。对近三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自查,不符合终结本执行程序条件的,立即恢复执行;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的,与技术室搞好协调,抓紧推进;缩短新收案件的财产调查期限;有财产可供执行,但长时间未进入程序的案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充分运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依法制裁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行为,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

        三是进行案件检查。中院执行局成立专门的执行案件检查组,对辖区基层法院2013年以来结案的卷宗质量,被中院立案监督案件,交叉、指定案件及重点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卷宗装订不规范、调查财产不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符合条件等问题,中院将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