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院召开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

06.09.2016  19:02

  9月4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会上,十个基层院的执行局局长做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工作汇报及集中清理执行案款的自查报告。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海代表院党组对各基层院的执行工作给于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坚定信心,不畏“执行难”。坚决贯彻中院党组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按照中院执行局的具体工作部署,履行好各自破解执行难的主体责任,把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突破“执行难”。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理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执行难”的“四难”问题。提高干警自身业务素质,以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对执行节点实行严格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抓住“一打三反”有力工作时机,化解“执行难”。要严厉打击拒执罪,在打击拒执罪上要保持“公诉”与“自诉”并行。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且能证明被执行人有拒执罪嫌疑的,要告知申请人通过“自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持续开展“一打三反”活动为我区的执行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四是以信息化建设为中心,攻坚“执行难”。充分利用已建成使用的“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和远程指挥系统,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威慑力。穷尽一切手段,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要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