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四项措施规范民事裁判文书制作
31.08.2016 00:33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牡丹江中院组织民事审判战线全体法官认真学习最高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裁判文书的基本要素、标题、正文等十个方面规范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有效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
要求法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裁判文书于司法活动的重要性,带头使用新格式,使中院的裁判文书既反映程序公正,又体现实体公正、既语意畅通,又逻辑严密、既体现立法精神,又体现法官智慧。
制作民事裁判文书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范》中关于的行文格式、标点符号、文书措辞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文字规范。
统一审核流程。坚持承办法官自查、合议庭成员核查、庭长审查、分管院长签发的文书审查签发流程,签发文书盖院印前再由书记员进行最后校对,杜绝错漏;审管办在民事案件评查中要严格按照制作规范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案件承办庭室整改,促进民事裁判文书质量不断提高。
统一汇编成册。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要认真把关,精雕细琢,汇编成册,按案件类别发放到审判人员手中进行自学,争取制作出更多的精品裁判文书,真正成为展示法院司法水平、指导审判工作的范本。
本文来源: 法院
31.08.2016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