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比劳模,果然“学院派”
13日,为期五天的两院院士大会闭幕。这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工程院首次举行院士大会,两院院士章程大修备受瞩目。迄今为止两院院士章程已历经数次修订,而此次修订被视为修改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从提名途径、遴选机制、退出机制三个方面对原章程进行了改进。(6月14日《新京报》)
近年来,诸如“院士退休”、“院士隐形利益”等话题一直颇受舆论关注,院士制度改革一直呼声甚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也明确要求“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然而,此次的章程修订并没有涉及到外界持续关注的“院士退休”的问题。对此,中科院院长白春礼的解释是,“院士是荣誉称号,跟劳模差不多,不存在退休的问题”。
“院士是荣誉称号,跟劳模差不多”,此话不假,院士确实是国家所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一般为终身荣誉。但是,处在当前的改革潮流中,两院院士章程的修订,必须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的要求,否则,就背离了中央的大政方针。如果在“院士退休”问题上墨守成规,那么,即使此次两院院士章程的修订,被视为修改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实际上还是没有“伤筋动骨”。
白院长把院士和劳模类比,给出了同属于“荣誉称号”的解释,这种表述概念上的无懈可击,确实很“学院派”,话不糙理也不糙。那么,诸如“院士退休”、“院士隐形利益”等舆论反响,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要求的“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都是外行话?
其实,把院士和劳模类比,“学院派”只是咬文嚼字于“荣誉称号”,实际上正是在这个荣誉称号下,“院士隐形利益”才显得格格不入。假如不是“院士”而是商界“成功人士”,名利双收才是正道。院士和劳模,在荣誉带来的物质利益上,如何相提并论?为何人们会“外行”到要求一个终身制的荣誉称号“退休”,实在是对这个荣誉称号下的某些不光彩做派无法容忍了。
荣誉是社会组织给予的积极评价,是社会组织对一个人基于其某方面突出表现或贡献而作出的正式评价。从某种意义上说,荣誉在获利方面还不如名誉,不能当做招徕生意的幌子。但事实上,“院士”头衔可以带来大量的隐形利益。据介绍,“一些院士从项目拿钱,或者说几句好话就可以拿钱,此外参加评审会、论文答辩会或者审稿都有酬劳的。拿课题是很多院士热衷的事,一个是为自己课题捞钱,一个是让别人挂你的名申请课题,帮别人捞钱,自己再收获利益。”
此外,院士兼职过多也是一个普遍现象。刊发于2012年5月《学习时报》上的一篇文章曾统计:“在783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共有5610个兼职,人均兼职7.2个。”如此,院士还能和劳模一样,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恰恰相反,正是这种类似去当花瓶的荣誉性兼职,让这个荣誉称号蒙上了铜臭,因而玷污了这顶桂冠。
把院士和劳模类比,在现实语境下,简直就像把奸诈的商人和笨拙的民工相比,而用“学院派”的理论,也可以找出他们同属于“公民”的共性。因此,此次的章程修订并没有涉及到外界持续关注的“院士退休”的问题,看似无视改革要求的墨守成规,实际上再次印证了,既得利益是一块动不得的“蛋糕”。
文/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