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院:开展“四学”活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哈市院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督导下,南岗区检察院围绕动员部署环节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了“四学”活动,加强干警党性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杰同志亲自带领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部署各项活动、制定了学习推进安排表,并主持召开两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带领院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做到了深学广思、深刻领悟,有力促进了院处级以上干部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的提高。
二是坚持全员集中学。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学习研讨环节的内容安排,该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南岗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科室,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于每周五下午以科室为单位针对讲授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和今年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讨论,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同志做中心发言,每个科室至少上报1篇研讨体会文章。院督察组对各科室的学习活动进行了二次专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提级通报,并及时进行了纠正改进。
三是坚持警示教育学。 围绕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查找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差距与不足,选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法律文书和疑难案件作为重点,组织干警进行剖析症结、分析讨论,明确整改目标与方向,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剖析讨论报告。通过这些措施,促使干警绷紧高压红线、增强案件质效意识。
四是坚持结合专题学。 围绕“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题讲座、“全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三次会议精神,组织各科室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检察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和要求,保证了每名干警参加学习和研讨时间超过20学时,确保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