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强化民调工作 提高刑事审判司法效率
鸡西中院刑事审判庭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难、被害人合法权益保障难等特点,为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调解力度,该庭针对民调案件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设立专职调解员负责民调工作,派人深入社区、房产等部门,多触角、多渠道开展工作。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该项工作取了可喜成绩,得到省院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评价。在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刑事审判工作奠定了基础。
民调工作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调解的过程,是被害人与被告人就损害赔偿进行协商的过程,它避免了判决结案可能导致的双方矛盾对立,审判工作久拖不决,法院与争议双方都耗时费力。双方的协商也为赔偿内容的实际执行扫清了障碍,免去了被害人空有赔偿判决而得不到实际赔偿的无奈和担心。因此,无论从当事人的接受程度,还是从司法价值而言,民调工作都是不容忽视的,它以尽可能少的司法投入实现司法公正。
民调工作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刑事审判工作强调要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院调解在某种意义上起着沟通法律与社会、帮助法律与司法获得合法性的作用。注重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一方面可以使被告人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使其能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使被告人认罪伏法,接受改造。另一方面可以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使其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得到缓解,尽可能消除被害人的报复心理,排除社会治安隐患。另外,通过民调工作可以宣传法律,增加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可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社会综合素质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被告人也由此接受教训,利于其改造。
民调工作有利于强化刑事审判效果。被告人刑事部分的量刑与民事赔偿息息相关,通过对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说理,使被告人认识到赔偿被害人损失是一项应尽的法律责任,认识到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是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成功,可以使附带民事诉讼在一审得到圆满解决,全案的审判程序得到简化,当事人双方矛盾可以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避免上诉,节约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