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扎实开展审判管理 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10.01.2017  04:01

    牡丹江中院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围绕质量效率这一根本,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审判管理,不断提高案件质效。

    --推进庭审观摩常态化。共邀请代表、委员1611人次入庭观摩。中院被最高院批准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马蕴慧、于冬梅等一批先进典型。全省首例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产生巨大反响,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相关信息上做出批示,要求最高法院予以推介。16家国家级媒体、39家省级媒体和14家市级媒体进行了报道。

    --推进员额制改革和人民陪审员改革。按照省法院部署,对试点和非试点法院通过考试考核方式,遴选出296名法官进入员额,其中中院58名,目前已完成定岗定位,将优秀审判资源配置到了审判一线。作为最高院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现有人民陪审员596名,已超过现有基层法官数的两倍。

    --强化审判监督,开展案件评查。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0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2件,决定赔偿金额103.76万元。严格审判管理,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定期通报、追究责任。5年来,中院对基层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881件。2016年基层法院一审判决发改率为1.1%。

    --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26434份,公开案件审判流程27019件。2016年3月末至今,全市法院应上网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率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