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院: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11月11日,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委员一行深入大兴安岭中院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进行调研。
委员们一行以“公众开放日”活动形式对中院总体情况进行了解,先后参观了司法之光长廊、视频会议室、审判法庭、荣誉室、体能训练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图书馆等办公场所和基础设施,听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对中院概况、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解。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大兴安岭中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全区两级法院在开展深化矛盾多元化解、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联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调对接机制构建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与会单位代表及律师代表分别结合工作职责,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提出了相应对策措施和建设性意见。
会议强调,法院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全区两级法院应积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实质解决。积极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金融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能优势,充分发挥金融行业组织预防和化解纠纷的作用,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金融市场和谐健康发展。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工作,积极协助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在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矛盾多发领域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在先调解,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要求,要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的工作效果。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选择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熟知法规政策业务、精通调解法律法规,有调解经验善于沟通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当中。要继续推进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整合社会解纷资源,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要创新解纷载体。进一步构建多方联动机制,各单位、部门之间建立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的职责、任务与分工,提升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