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打造阳光法院
14.08.2015 16:48
本文来源: 法院
牡丹江中院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充分展现了全市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完善法院审判信息网。制发《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开通了牡丹江法院审判信息网,向公众公开审判人员、诉讼指南等信息。每周五定期上传开庭公告,对信息网发布的静态信息适时予以更新,对因技术问题部分覆盖的静态信息予以及时恢复,目前信息网运行良好。
二是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按照《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实施办法》规定,明确责任分工。安装自动纠错和自动隐名软件,对公布的文书进行一定技术处理,确保公布文书无差错无瑕疵,今年上半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1455份,其中中院442份,基层法院1013份。
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整合各类执行信息,当事人可凭密码从执行公开平台获取执行立案、人员、程序变更、执行措施等信息。公众可直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被执行人、限制招投标被执行人的名单和信息,既充分发挥对失信执行人的惩戒作用,也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以在市内LED显示屏流动播放的方式予以曝光,截止目前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70余人次,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促使被执行人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文来源: 法院
14.08.2015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