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民一庭“四个强化”实现审判质效双提升
2014年,牡丹江中院民一庭在同比人员减少、案件上升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院庭长亲自办案的带头作用,注重内部挖潜,强化上下联动,突出典型示范,工作质效不断提升。1-10月份,收案数同比上升154件,结案数同比上升157件,结案率同比上升6.41个百分点。
一、以引导为先,敢于担当,强化领导带头
2014年初始,民一庭案件即呈“井喷式”上升,受案数同比上年同期上升近50%。与此同时,庭内有两名审判人员休产假,两名书记员怀孕,案升人降的现状致使每名审判人员的工作量平均上升近一倍。面对困境,民一庭不等不靠、不强调客观,而是从领导做起,树立标杆。
首先,他们抓住院里大力倡导院领导带头办案、行政人员参与办案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院领导的审判智慧和非庭内审判人员的审判热情,及时沟通,主动分案。1-10月份,张敏院长担任审判长1件,以撤诉结案;贾玉敏副院长担任审判长8件,其中主审的2件以裁定驳回起诉结案;黄为委专委担任审判长3件,其中2件撤诉、1件判决维持。另有非庭内审判员参与合议案件54件。院领导深入审判第一线带头办案,有效地激发和带动了一线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其次,庭内领导积极发扬“敢于担当”精神,全面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或者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既提高了业务能力,又起到了表率作用。1-10月份,庭长姚波参加合议庭102件,其中主审16件;副庭长姜波参加合议庭172件,其中主审84件;郑春梅参加合议庭121件,其中主审62件,于尧参加合议庭102件,其中主审54件。四人均列各部门中层正副职前列。
二、以管理为源,努力创新,强化内部挖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是“规矩”,任何人不能随意逾越。民一庭牢牢抓住制度建设和管理这个“纲”,坚持“以制度建庭、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干警们有效地远离了“庸、懒、散”状态,保持了良好的工作作风。
在案件分配上,采取了科学统筹分案制。庭长姚波合理摆布工作布局,如针对周晓光、李先平等工作积极性高、办案多、质效好的,多分案、分难案;针对张继凯、高玉林等理论知识扎实、曲新颖等审判实践丰富的,侧重分相关类型案件;针对李冬梅、李慧宇等目前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工作孩子同时兼顾的,尽量少分案或分配给她们分歧较小、矛盾不大的案件。通过科学的分案及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庭内形成了多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既保持了审判人员的活力,保障了均衡结案,又不断培养和造就了各类办案能手,工作模范和先进典型。
在提高质量上,采取了疑难案件请批制、更改案件审查制、典型案件判例制、案件质量评查制等多种方式方法,确保民一庭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对得起人民的信任。2013年以来,民一庭所受理的案件除两起因当事人提供新证据导致案件事实发生变化而被省法院更改外,其余无一起被更审改判,无一起被认定为错案。
在提升效率上,采取庭室干警工作日记制和全庭工作情况季度通报制。制定了民一庭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并进行季度考核、通报。通报中,将每名审判人员的收案数、结案数、调撤率、审理期限一一写明,并提出每名干警本季度内的工作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此通报传阅至庭内每名干警,使干警既感受到成绩不被埋没,又能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缺点和不足。目前,民一庭已经制发三期工作通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三、以质量为本,上下联动,强化对下指导
民一庭改变过去实行的仅就上诉案件审理进行指导的单一、事后指导形式,创新工作思路,以点带面,上下联动,确保对下指导更有针对性、更规范、力度更强。1-10月份,民一庭对下更改率为20.15%,同比上升了4.67个百分点,其中更审51件,同比增加9件;改判28件,同比增加22件。
一是专人专管。确定一个副庭长主管基层法院疑难案件的请批及对下指导工作,要求基层法院请示案件必须要有书面的报告,既便于中院更好地了解案情,统一指导标准,又利于对基层院在日常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力争及时答复,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二是个案指导。建立典型案件判例制,针对一些法律规定不确切,或法律规定较为滞后,导致基层法院认识不一致的案件,采取案例指导的方式,不定期地发布民事案件指导案例,形成某一类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对于典型案件、集体诉讼案件,他们派出流动法庭深入海林、东宁等地巡回办案,其中70%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既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以审代训,让基层法官亲身感受了上级法院的审判理念和审判技巧。
三是专项整改。对所有上诉案件都实行二审质量评查制度,逐案建立一份内部质量评价表,即使调撤案件,也要求主审人进行认真审查、登记在案,及时反馈。同时,加大对更审改判案件的分析,从案件存在的实体和程序问题上进行剖析,找出原因所在,做到防微杜渐。上半年形成的《关于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牡丹江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对下更审改判案件情况的报告》,反响强烈,各院均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
四是信息共享。将基层院的问题及中院的指导意见依托法院内容信息平台进行传递,既方便快捷,又准确高效。充分利用新建立信息集控中心,以视频形式进行业务培训,既能第一时间传达上级法院的新思路、新观点,又能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面对面研讨,同时极大地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四、以先优为范,积极奉献,强化持续发展
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司法公正,人是根本。民一庭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关键,发扬“四种精神”,注重典型引领,以积极的正能量消减不断增加的工作压力,努力实现庭内干警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用典型引领前进,增强创业干事的积极性。民一庭先后被评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庭长姚波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廉政监督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干警、全市劳动模范,审判员周晓光先后被评为全省办案标兵、“最美丹江法官”。身边的典型极大地激发了全庭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在主抓信访工作的副庭于尧的积极努力下,长年信访的季平案、闫秀玲案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善长调解的审判员李先平的依法协调下,涉诉近十年、多次进京上访的杨勇华医疗纠纷案圆满解决。干警的争先意识促进了全庭的审判质效不断上升。1-10月份,审判员周晓光主审78件,李先平主审72件,张继凯主审64件,李冬梅7个月主审55件。李莎莎、刘鸿、李维嘉三位书记员人均开庭记录150件以上,鞠丽娜、佟盛磊顺利衔接、圆满完成内勤工作,走到了全院前列。
用感情凝聚人心,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民一庭牢固树立“文化兴庭”的理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内容丰富的文化生活,提升干警的文化修养,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他们定期组织户外徒步活动;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开展“重走青年林、重温青年志”的主题活动;“六一”儿童节前夕,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爱心妈妈活动,组织干警到儿童福利院看望孤残儿童;副庭长郑春梅撰写的《2013年度民事审判年鉴》受到省院好评;副庭长姜波将实践上升为理念,撰写的《服务企业中存在的用工问题》获中国法学会调研三等奖;审判员李冬梅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弘扬法官职业道德”读书演讲比赛中获二等奖。通过打造平台、创新载体,民一庭干警充满激情,快乐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审判工作高水平、庭室文化高品位、干警队伍高素质,为不断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